战略人才是站在国际科技前沿,引领科技自主创新,承担国家战略科技任务,支撑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可见,国家战略人才是一系列人才,既包括作为关键少数的科学帅才的大师和战略科学家,也包括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发挥着骨干带头作用的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同时还有要把这些科技成果转化为重大生产力的卓越工程师团队和实现产品创新和大批产业化的高技能人才、大国工匠等,各类战略人才在强国建设中都不可或缺。 一、何为高技能人才 如何落实好党中央把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作为国家战略人才,以及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成为新时期发展职业教育的又一关键问题。这既是重大挑战又是重大机遇,更是义不容辞历史使命。关于高技能人才,2003年12月,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召开,首次提出“高技能人才”的概念。对于什么是高技能人才,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给出官方定义,即“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从业者中,具备精湛专业技能,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的人员,可分为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三类人员”。2011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印发《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将高技能人才进一步定义为:“高技能人才是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从发展历程来看,“十一五”规划提出“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十二五”规划提出“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十三五”规划提出“建设规模宏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关于高技能人才与大国工匠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国工匠是职工队伍中的高技能人才”。大国工匠是特定领域具有卓越技艺和创新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代表着国家制造业的最高水平和最强实力,也是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资源,具有同战略科学家同等重要地位和不可替代重要作用。据此,我们认为大国工匠是高技能人才中的拔尖人才或领军人才,为了便于行文,统称为高技能人才。 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战略意义 (一)技能是立业之本、强国之基 安居乐业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常言道,技不压身,才不压人。职业教育在促进安居乐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学生的一技之长。一技之长塑造人生,也改变个人命运,许多青年走上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同时,职业教育成就我国制造业大国的地位,职业教育在扶贫开发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人学技能,全家都脱贫”成为扶贫开发的真实写照。 技能不仅对个体生存发展,而且对社会进步、国力提升都至关重要。黄炎培对职业教育的作用概括为: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为国家及世界增进生产力之准备。技能人才是支撑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力量,高技能人才也是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重要战略资源。技能不仅改变个人命运,而且破解国家行业企业发展难题,成就制造强国。发达国家技能人才占比,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在人才队伍中的占比均较高,充分体现建设技能型社会的重要性。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技能型社会,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大国工匠是我们中华民族大厦的基石、栋梁。我们要实实在在地把职业教育搞好,要树立工匠精神,把第一线的大国工匠一批一批培养出来。这是顶梁柱,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在一定程度上说,技术可以引进,但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是不能引进的,必须自己培养。 (二)高技能人才是国家战略人才的重要支撑力量 传统的人才类型分为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四类。在我国,技术人才还不是一个独立的人才类型,与工程师合并称为工程技术人才,与技能型人才合并称为技术技能人才。技术技能人才是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相对应的一类人才,有多种类型,包括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科学家的工作侧重研究,发现科学规律,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工程师的工作面向应用设计工具/描绘蓝图,侧重设计,解决“干什么”的问题;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侧重制造、加工出应用所需的产品,解决“怎么干”的问题,大国工匠等拔尖高技能人才的作用是在产品制造中实现新图纸产品制造过程的再创造、再创新,使之成为高质量的创新产品和高端产品。因此,科学家、工程师、高技能人才这三类人才是人才链上三个重要环节,缺一不可。可以看出,高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是联结技术创新与生产实践最核心最基础的劳动要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兴起,尤其是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程序化的工作由机器人完成,操作技能不断减少,心智技能不断增多,更加需要大国工匠解决工作现场不确定的、复杂的问题。正因如此,近期国家大力提倡职业教育培养现场工程师。现场工程师,也被称为现场应用工程师(简称FAE),是在生产、工程、管理、服务等一线岗位上,用科学技术创造性地解决技术应用问题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人才。当下,中国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正如大国工匠王署群所言,“未来产业工人,是拿着扳手就能够制造零缺陷产品的技师,张开嘴就能够传承技艺的讲师,提起笔就能够开展科技创新的卓越工程师。”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需要更多顶尖科学家、卓越工程师和拔尖高技能人才的共同努力,携手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高技能人才是创新型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 创新是第一动力,推动科技创新不仅需要一大批设计师、工程师、高级管理人员,也需要一大批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和数以百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没有一支拥有高技能、专业化的劳动者大军,就无法解决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先进的研发成果和技术装备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产业转型升级也很难真正落到实处。产业工人只要潜心钻研,也能助力研发高精尖零部件,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如,航天科技特级技师徐立平、特种熔融焊接工高级技师高凤林、“蛟龙号”上的“两丝”钳工顾秋亮、中国兵器首席技师周建民、国产大飞机的首席钳工胡双钱等,他们想人所未想,做人所未做,以娴熟的技艺攻克难关,在大国重器上做出了重大杰出贡献。高技能人才是国家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科技创新力量和战略人才。2022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加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可见,职业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成为时代发展的新要求。 (四)高技能人才是产业高质量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伴随着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尤其是人工智能、大数据、5G、物联网、云计算等的快速发展,传统以操作为主的低端技能在逐渐减少,而以心智技能为主的高端技能需求不断增多。未来程序化的工作将逐渐被机器人取代,无人工厂和少人工厂逐渐增多,人才培养逐渐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这就倒逼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要面向产后的营销服务端,即向现代服务业转移。高质量发展,意味着高质量的供给、高质量的需求、高质量的配置、高质量的投入产出、高质量的收入分配和高质量的经济循环。高技能人才是技术技能人才中的高端人才、拔尖人才,是职业教育培养的精英人才,是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质量供给。他们在解决国家重大“卡脖子”工程、国家重大攻关项目、国防重大项目中与科技人员共同攻关,在技术技能上破封锁、解难题,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正因如此,我国从2014年起将以往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从技能型人才改为技术技能人才。 随着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国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截至2021年底,在我国7.5亿就业人员中,技能劳动者占26%,总量超过2亿人;技能人才中,高技能人才占比超过30%,总量超过6000万人。而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一些制造业强国,高技能人才占到技能劳动者总数的40%以上。我国提出到“十四五”期末,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可见,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刻不容缓。 三、高技能人才特质 技能人才成长规律遵循从初学者到专家(即初学者/新手、生手、熟手、能手、专家/高手)的过程,《意见》提出我国要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基于当下技术技能人才的发展变化,可以将高技能人才特性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累积性 现代心理学认为,技能是“个体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通过练习而形成的智力动作方式和肢体动作方式的复杂系统”。技能是指“运用一定的知识,通过反复操作和练习而掌握的、可以顺利完成某种任务的一种能力。”技能包括操作技能和心智技能,操作技能与显性工作相对应,心智技能与隐性工作相对应。显性工作关注的是工作的规则,工作的程序,工作所需的工具、仪器、设备等。而要熟悉工作规程和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需要训练娴熟的技能。技术技能积累是指“人们在长期生产和创新实践中所获得的技术知识和能力的递进。”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职业教育是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的重要载体,应强化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积累功能。” (二)传承性 职业教育传授的知识包括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隐性知识很难用语言文字、图表进行表述说明,需要通过人的身体感官、直觉、领悟获得,所以只能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通过观察、模仿和亲身实践等形式才能继承或传承。第一次工业革命以前,科学技术不发达,显性知识不足。伴随着手工业的发展,通过学徒制传承技术和技能,学徒制在世界各国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第一次工业革命发生以后,伴随着现代企业的工序增多且越来越复杂,传统学徒制逐渐演变成现代学徒制,从原来一个师傅带几个徒弟,变成了几个师傅共同培养1个或多个徒弟,大大提高了培养效率。但不管形式如何变化,技能的传承是不变的,包括工匠精神和劳动精神的传承等。正因如此,我们将职业教育功能定义为“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服务就业创业”。 (三)实践性 技能型人才不仅掌握显性知识,而且也需要掌握默会知识或隐性知识,而许多默会知识只能意会,不可言传,需要通过实践去学习、去领悟、去习得。工业革命以前,科学技术不发达,显性知识非常少,学徒制是培养技能人才的唯一形式。然而科学技术发达的当下,现代学徒制却又大行其道,说明技能型人才需要掌握大量的默会知识,其人才培养离不开工作场域的教育。正是由于这种实践性,需要在实践中去领悟这些默会知识或技能,尤其是一些绝技或绝活,需要在长期实践中去打拼、磨炼,所以要求受教育者有较高的悟性,现实中也有“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的说法。以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仅是一种职业资格制度,也是技能人才的职务(职称)制度。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应知的学识和应会的技能的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就是从应知应会两个维度进行考核。我国技师学院虽对初中毕业生进行5~7年的技术和技能培养,但培养目标也仅仅是高级工或准技师,准技师需要经过两年的实践才能成为真正的技师。可见,技能人才脱离实践环节是培养不出来的。 (四)创新性 当前,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要求各行各业、各类人才要加大创新力度,建设创新型国家。高技能人才是技术技能水平较高的人才,具备精湛专业技能,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难题的人员,他们既是技术人才中的骨干,又是技术工人队伍中的核心,是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高技能人才不仅是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生力军,也是技术创新和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和重要基础。推动科技创新不仅需要一大批设计师、工程师、高级管理人才,也需要一大批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和数以百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才能解决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高技能人才是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新产品的主力军,能主动与其他类型人才合作,如建立“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可见,高技能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突出作用,就是有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将技术理念转化为能够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五)进阶性 由于技能的累积性,技能型人才成长具有渐进性。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是从新手到专家的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般不可逾越。从另一个层面来说,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离不开一般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必须加强初、中级技能人才培养,否则只能揠苗助长,违背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我国实施中高职衔接的目的就是提高受教育者的技能水平,在高职阶段培养出高技能人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制定国家资历框架,大多是八级或十级,并形成了与学历教育对等的国家资格框架。《意见》提出,要构建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充分体现了技能人才成长的进阶性。当然,进阶的路径是多样的,可以是学校教育、继续教育,也可以是企业实践、岗位培训等。高技能人才的进阶性还可以进阶到其他类型人才。2018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中指出: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六)复合性 高技能人才面对的是复杂的、综合性的工作岗位,完成工作任务需要多种职业技能,不仅要求操作技术精良,还要求能在工作现场发挥组织管理等职能,体现出“懂技术、会技能、善管理、有匠心、知数字”的人才特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高技能人才划分为技术技能型人才、知识技能型人才、复合技能型人才,这三类人才都体现了复合型的特点。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到来,信息化与工业化高度融合,高技能人才必须用信息技术武装自我。同时,随着经济数字化和数字化经济的发展,产业、行业之间的交叉融合加快,如现代物流,融合了多种技术和产业,跨行业、跨产业的生态系统融合成为必然趋势,高质量发展、数字化转型、突破性创新成为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高技能人才也要进行数字赋能,如培育智造工匠、智慧农匠、数字工匠等高技能人才的新形象。 (七)高精性 高精尖技术是国家科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代表一个国家的技术水准和领先地位,更代表一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和创新能力,拥有了高精尖技术就拥有了国际话语权。高精尖技术既需要基础理论指导,更需要在实践中反复探索实践,反复试验检验,甚至在经历无数次失败后才有可能获得成功。正因如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将执着专注、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作为培养劳动者大军的重要内容,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劳动精神的重要原因。没有长期不懈的努力,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产品技术达到高精尖是不可能的。高精性的另一方面就是高技能人才要掌握高精尖技术技能,站在高精尖技术的前沿,或者引领高精尖技术发展,去生产制造出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高精尖技术产品的生产离不开高端拔尖高技能人才。 (八)引领性 高技能人才作为一个偏正组合型词语,“高”强调层次高端性,意指人才主体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要高、对国家和社会贡献要大。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端性,不仅指他们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中是高阶人才,而且数量少,养成难。他们站在技术技能前沿,掌握最新的技术技能,或者创新产业高端或高端产业的技术技能。可见,高技能人才,尤其是大国工匠,他们是特定领域具有卓越技艺和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代表着国家制造业的最高水平和最强实力;他们是技能人才中的拔尖领军人才,也是技艺技能传承创新的主体力量,不仅具有精湛的技艺,引领技能型人才的发展方向,而且在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中“卡脖子”工艺或操作难题。从现实案例来看,一些领军高技能人才主动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以娴熟的技艺攻克难关,在大国重器上做出了重大杰出贡献。 (九)不可替代性 技能精专是高技能人才的必备“气质”,在大国重器中解决关键问题,彰显出高超的专业水准和精湛的技能水平。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不仅需要基础科学的拔尖人才,也需要成果转化的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尤其是拔尖高技能人才在解决一些关键技术技能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在破解我国“有原料没材料、会设计不能造”难题中发挥了关键核心作用。如在牛皮纸薄的钢板上焊接长征火箭“心脏”,不出一个漏点;把“蛟龙号”潜水器密封精度控制在头发丝的五十分之一;把大飞机的零部件精度由99%提高到99.99%,且数十万个零件从未出现一件次品;高铁手工研磨空间仅有0.05毫米却实现零误差……从遨游苍穹到下潜深海,从传统行业到新兴产业,从国之重器到超级工程,拔尖高技能人才“高、精、尖、新、准、快”的绝技绝活建功立业,体现了精深的特点,解决了关键问题,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 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路径 高技能人才培养方式无外乎三种形式,企业培养、校企合作培养和职业学校培养。《意见》指出:“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尤其是人工智能的发展,企业需要的是知识型、技能型和创新型产业工人,传统的完全依赖企业培训的形成也存在问题,各国现代学徒制的产生就是明显的例证。就我国而言,高技能人才培养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企业也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主体,培养高技能人才历来是企业的重要职责。《意见》对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做出了明确规定,鼓励各类企业结合实际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网络学习平台等,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各类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符合条件的投资,可依据有关规定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培养高技能人才 培养高级技术工人是高级技工学校的职责使命,是在中级技术水平的基础上所进行的高级技术等级的培训,同时承担技师、高级技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及其他培训任务。学制一般两年或三年,毕业时通过严格的考工和技能鉴定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其生源主要是技工学校的优秀毕业生或有中等技术水平的在职工人。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行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共同制订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学校完成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进入专业对口的企业进行生产实习,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技师指导学生参与企业解决生产难题和技术革新、项目攻关等活动。 我国的技师学院是在原高级技工学校基础上发展而成,是为了培养高技能人才而举办的,是目前技工院校的最高层次。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496所技师学院。技师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预备技师。预备技师虽已基本具备了技师资格的各项基本要求,能基本胜任技师工作,但只是“技师”级别的一个阶段,也就是所谓的“准技师”。由于院校培养技师的实践环节有限,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大多是显性的,缺乏在实践中才能掌握的大量隐性知识和技能,毕业后需要进一步在企业中实践一个阶段,才能成为真正的技师。 (三)中高职衔接培养高技能人才 我国高职院校生源有两类,一类是普通高中生源,一类是中等职业学校生源。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中等技能水平,再接受2~3年的高等职业教育就可以取得一级技能水平证书。近些年,国家积极推行职教高考,可以采取多种途径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从当前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中高职贯通培养,也就是“3+2”培养模式。初中毕业生在中职学校学习3年后,部分或全部转入对口高职院校继续深造2年,毕业以后享受与3年制普通高职毕业生同等待遇。二是高职院校直接招收初中毕业生,进行“3+2”一体化培养模式。前3年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后2年开展高职教育。三是春季中职毕业生参加职教高考。总的来看,中职升高职的比例不断增大,2020年全国中职升高职的比例达到了50%,山东省达到了70%,天津市达到了80%。从这一趋势来看,中职将成为高职的重要生源,为此要加强中高职衔接的研究,一体化设计培养方案,中高职分工协作进行培养,确保五年内能够培养出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 (四)职业本科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 职业本科教育已成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提出稳步发展本科职业教育,目前已建了46所职业本科院校。按照国家规定,到2025年本科职业教育招生人数达到高职招生人数的10%。总体来看,目前职业本科教育仍处于初创时期,包括培养目标、培养模式、招收对象、学位授予等多个方面仍在探索中。从国外来看,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生源主要有两类,职业院校和普通学校的毕业生。如果招收职业院校的学生,由于具有中等及以上职业技能水平,更容易培养出高技能人才。实践证明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展五年制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有效途径。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招收技校生源开展五年制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曾培养出技师人才,“本科+技师”人才培养模式2005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目前,职业本科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二是招收专科高职院校毕业生;三是实行中职和职业本科五年制贯通培养模式,这一模式最好和现代学徒制结合起来进行。 (五)继续教育服务技能人才成长 技能型人才成长也需要建立支撑体系,保障高技能人才在职业发展过程中能够不断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国家要建立健全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搭建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技能人才不同岗位、类别和层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继续教育培训。鼓励职业院校、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设立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着重提升技能人才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近年来国家重视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这些企业建立起来将成为技能型人才成长的重要平台。此外,近些年建立的国家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国家或地方技术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与职教院校培训基地合二为一,这些中心大多设在职业院校。从目前来看,继续教育机构建设比较完善和成熟,但其作用发挥一般,主要是我国没有建立起国家资格框架和学分银行,没有使职业教育和培训形成一个体系,即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缺乏有效沟通。国家应尽快落实“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切实将考核评价结果与待遇职务等挂钩,推动高技能人才不断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同时,探索建设“技能银行”,建立个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制定技能学分认证、积累、转换标准,推进职业技能提升与学历教育学分贯通。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指出: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根本举措,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迈上中高端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摘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4年第26期 引用本文请标注:曹晔,孟庆国.国家战略人才中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价值、特征与实现路径[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4(2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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